菏泽广电网讯 近日,曹县邵庄镇的邵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视频,视频里车辆行驶过程中,她站在车辆天窗向外唱歌,这一期短视频发布后在平台上引来很多网友的关注,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视频显示,一辆黑色轿车正在道路上行驶,邵某将身子伸出天窗后,随着音乐节奏放声高歌。针对邵某的危险行为,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将邵某迅速传唤至交警大队配合调查。并对其进行了依法处罚。
违法人邵某:”当时去曹县买东西,俺妹妹拉着我,我打开天窗拍全抖音吧,就这样一想,就是拍着玩纯属娱乐,认识到错误了,这种危险行为不能再犯了。“
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吕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邵某处于50元罚款,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驾车或乘车过程中请勿将头、手伸出窗外,如果遇到紧急刹车会导致受伤,如果车速过快,还会直接被甩到车外。有些车辆如遇到发动机自动熄火,天窗还会自动关闭,把人夹伤,严重者会致颈椎受伤或瘫痪;遇会车或超车时,身体处于车外的部分容易被伤害。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文明行车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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