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广电网讯 绿灯滞留、黄灯抢行是常见的路口交通陋习,不仅拉低道路通行效率,更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近日,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牡丹区大队在日常路面巡查、路口秩序管控工作中,成功查处一起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违法驾驶人予以处罚,并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常态化整治路口交通乱象,全力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据悉,在菏泽城区某交通路口,路口左转信号灯变为绿灯后,车道内等候车辆均有序起步通行,仅有一辆小型轿车停驻在停止线前迟迟未行驶。后方排队车辆多次闪灯、鸣笛提醒,该车依旧保持静止,直至绿灯切换为黄灯,驾驶员才突然加速抢行通过路口。该违法行为致使后方多辆机动车错失通行时机,造成路口短时车流积压,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执勤交警通过路面监控取证,完整固定违法事实,依法传唤涉事驾驶员至交警中队接受处理。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牡丹区大队北城中队中队长彭存林表示,交通信号灯是规范路口车流人流、平衡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关键设施。车辆绿灯放行时段,除车辆故障、突发应急事件等特殊情况,驾驶人应当及时起步、有序通行。车辆无故绿灯滞留、黄灯加速抢行,不仅会造成路口拥堵、通行效率下降,还极易引发追尾、剐蹭等交通事故,滋生多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道路交通整体安全态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该驾驶人行为属于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已构成交通违法。对此,菏泽交警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并对驾驶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深入讲解此类交通陋习的安全危害,督促驾驶人正视违法问题,严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驾驶行为。
彭存林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通行无小事,文明守法是底线。驾车途经路口时需集中行车注意力,等待信号灯期间杜绝玩手机、分心闲谈等行为,提前做好通行准备。通行路口严格遵循信号灯指示,绿灯及时平稳起步,坚决杜绝绿灯滞留、黄灯抢行、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自觉养成文明、规范、安全的驾驶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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