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4月1日起施行

2023-01-18 10:26:59   来源:

       菏泽广电网讯   1月17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立项、起草、审查、修改、审议和内容等相关情况。

       《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是菏泽市首次参与的省人大常委会主导的沿黄九市协同立法项目,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对提升我市黄河水资源高效利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持。

       菏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孔祥伟:“引黄河水占我市总用水量的40%,对支撑我市饮用水安全、工业发展、粮食安全、生态修复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作为黄河入鲁第一市,因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在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做好黄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是推动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法治实践,也是运用法治手段规范黄河水资源利用助力我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条例》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以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根本目的,从黄河水资源的取用、行业节水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在注重提高农业、工业、生活等行业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从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完善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资金投入机制,落实国家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水产业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全方位多角度促进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菏泽市水务局副局长佀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遵循节水优先、总量管控、分级管理、统筹高效的原则,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农业、工业等生产用水需求。着力解决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构建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记者:张灿)


文章关键词: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热门图片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