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广电网讯 2018年8月20日至9月9日,省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2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于11月8日反馈了《山东省第十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菏泽市开展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针对省反馈意见,我市公开省督察组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菏泽市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负责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目前,《整改方案》全文已在菏泽市人民政府和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安排,围绕实现“四减四增”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从解决“回头看”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在全市集中开展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攻坚战。切实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正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完成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我市实现转型发展筑牢生态环境屏障,努力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菏泽。
《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一是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二是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三是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中明确了4项具体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四是及时公开信息。
下一步,菏泽市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论述,充分利用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这一有利契机,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着眼长效、健全机制,补齐菏泽生态建设短板,持续改进和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努力让菏泽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6月30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上半年全市教育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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