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广电网讯 1月5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良来菏泽,围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开展立法调研,联系原选举单位。市委书记张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磊,市委常委、秘书长、统战部部长肖友华参加活动。
调研期间,王良一行来到牡丹区牡丹街道李洪周行政村,实地调研乡村善治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并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随后前往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牡丹区西城街道民泰社区,聚焦《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与社区工作者、居民代表深入交流,广泛征集修订意见。
王良强调,村(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的修订,事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吸纳基层意见建议,确保修订后的办法更加符合山东实际、贴合基层需求,为保障村(居)民自治权利、规范村(居)委会运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发挥好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畅通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让立法更接地气、更具民意基础。
在定陶区天中街道南城社区茗嘉兴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基地,王良与驻菏全国人大代表马化彬深入交流,实地调研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开展情况,详细了解合作社运营模式及带动群众增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他强调,要积极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领导作用,把村(居)民自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市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希望各级人大代表立足自身岗位,认真履职尽责,一如既往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代表智慧和力量。(记者:刘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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