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广电网讯 近年来,菏泽市坚持生态立市,立体化实施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啃下一批多年难啃的“硬骨头”“老大难”,建立起污染防治攻坚的长效机制,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
2023年,菏泽市相继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导方案》、《菏泽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方案。环境保护政策和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决胜攻坚战打下了坚实基础。
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61,同比改善4.2%,改善幅度全省第1,改善率在全国各地级市排名中进入前10名;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5.09,同比改善9.4%,改善幅度居全省第1位;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及辐射安全实现全覆盖监管,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菏泽市一直把水污染防治摆在突出位置,分流域制定了16条主要河流水质保障方案,实行“一河一策”。建立了河流水质预警、推送、管理工作机制,建设河流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施26处,将全市40家污水处理厂、181家重点涉水企业数据接入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实现对重点排污企业全天候、全时段监管。2023年,全市8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历史性达到100%,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第4位,较2022年进步12个位次,水污染防治成效同样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生态环保工作,重在保护,重在时时督导。菏泽市坚持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大督查工作专班,定期通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2023年,全市共完成了149千米雨污分流改造,1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地表水准四类排放标准。
近年来,菏泽市创新实施书记市长交办单制度,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构建。全市684家涉危险废物企业、单位完成了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注册备案,有效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的全过程动态监管。严把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关,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作为供地的前置条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建立环境质量预警约谈制度,对环境质量排名靠后的县区、乡镇进行预警、约谈。(记者:赵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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