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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4日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宏宇代表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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