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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六届菏泽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2日政协第十六届菏泽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六届菏泽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王卫东同志代表政协第十六届菏泽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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