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加强院前急救行业管理 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3-12-13 08:50:43   来源:
[摘要] 12月11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菏泽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市急救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解读政策有关内容。

       菏泽广电网讯  12月11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菏泽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市急救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解读政策有关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菏泽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现已到有效期,个别条款与现行法律、文件等规定不相适应,为进一步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发展,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有必要对《管理办法》进行重新制定。

       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吴大彦:“明确院前医疗急救专用呼叫号码为‘120’,‘120’与‘110’等平台进行联动协调,对急救指挥中心在线路、受理席位和人员方面提出要求以确保及时接听群众呼救电话。”

       《办法》中明确患者及家属选择医院的权利和拒绝选择的各种情形,强调不得因费用或身份不明等问题延误救治,明确禁止一系列扰乱院前急救秩序的行为。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吴大彦:“急救站不得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使‘120’急救号码、擅自开展院前以及急救服务等行为要受到处罚。”

       《菏泽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共六章39条,包括总则、网络建设、服务管理、急救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本办法自2023年5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29日。


(记者:史乙惠)


文章关键词: 菏泽市 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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