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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广电网讯 11月4日,菏泽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菏泽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据了解,10月28日,市政府制定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规定菏泽市自2023年1月13日零时起至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在鲁西新区、牡丹区、定陶区全区域,各县主城区及县城驻地镇街全区域,乡镇驻地所在行政村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广大市民坚持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生态菏泽、美丽菏泽作出积极贡献。 (记者:郭锐 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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