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12-10 10:49:17   来源:菏泽新闻联播

       菏泽广电网讯  12月8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立项、起草、审查、修改、审议等情况和内容做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力推动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从源头上厘清责任体系,理顺体制机制,以最严密的制度、最严格的法治保护我市土壤生态环境,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菏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孔祥伟:“下步工作中,要在宣传发动、贯彻执行上做文章,在监督检查上下功夫,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职责要求,主动担当,认真履职,有力推动《条例》的顺利实施。”

       《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主要包括总则、监管机制、防治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涵盖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鼓励公民监督、农用地保护、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义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等,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出台,极大地有利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为深入推进我市净土保卫战提供了法治保障。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昌谦:“《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被检查者拒不配合检查,或者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李钰淇 刘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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