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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广电网讯,近日,我市将人行道违法侵占道路行为行政处罚权由城管局调整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针对违法侵占路沿石以上人行道(包括盲道)等乱停乱放行为,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治理,对违法车辆按照不同情况,采取罚款、扣分、拖离等形式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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