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广电网讯 1月30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菏泽市城市绿化条例》制定和施行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当前,我市正全力打造“牡丹之都·生态菏泽”。《菏泽市城市绿化条例》是我市立足菏泽实际、回应群众期盼、规范绿化管理而制定的专门地方性法规,对于以法治力量守护绿色家园、推动城市绿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生态优美的现代化菏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清晖:“1月25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了《菏泽市城市绿化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菏泽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制定出台,是破解我市绿化工作瓶颈、巩固绿化成果的现实需要,更为全市城市绿化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高冠山:“《条例》共五章四十二条,内容涵盖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立足‘坚持生态优先、固化实践经验、突出菏泽特色、强化务实管用’的整体思路,重点规范三方面内容。”
《条例》对强化规划引领、聚焦精细管护、构建多元共治等方面内容和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的设定既是对上位法的补充和细化,又提升了解决城市绿化管理中实际问题的可操作性。
(记者: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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