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访问
菏泽广电网讯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近期,菏泽市拟编制医保医药服务资源配置规划,自2025年3月1日起,暂停全市医药机构(不含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新增医保定点的受理工作;期间,已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注册地正式运营已满3个月的医药机构提出医保定点申请的,按原规定受理。 (记者:辛颖
点击数:6811
点击数:83933
点击数:58951
点击数:66699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