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广电网讯 不少驾驶员朋友在开车行驶过程中,当行驶的十字路口碰到交通信号灯出现黄闪时,为了节省时间就会加大油门强行通过,殊不知,这“快几秒”的背后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监控画面显示,12月9日中午11点59分,在菏泽城区重庆路与八一路十字路口,一辆轿车沿重庆路自南向北行驶时,与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菏泽交警支队牡丹区大队的事故处理交警快速赶到事故现场。
菏泽交警支队牡丹区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张路:“通过调取事发路口的监控录像发现,轿车通过路口时交通信号灯为黄闪,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交通信号灯为红灯,双方均未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据事故交警介绍,不少交通事故往往都是驾驶员车速过快或者是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引发的。另外,一些电动车出行时因违规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且驾乘人员容易受伤。
张路:“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按照路口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当遇到路口信号灯为黄闪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没有越过停车线的车辆,不得继续通行。”
(记者: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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