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公安坚决打击利用网络空间散布谣言、侮辱诽谤、恶意挑衅等寻衅滋事行为,维护网络健康生态,让真相传递,谣言无处藏身。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武某(化名)寻衅滋事案
2024年6月22日,武某(化名)寻衅滋事,通过抖音发布辱骂公安民警的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武某(化名)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成某(化名)涉嫌寻衅滋事案
2024年8月18日,成某(化名)恶意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41起,并在电话中使用侮辱性语言,占用110报警热线,干扰警务工作,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成某(化名)处以行政处罚。

牡丹网警提醒您:网络非法外之地,言行举止皆应守规。网民要增强辨识能力,自觉抵制谣言,携手共创和谐网络家园,让网络成为传播正能量、促进文明交流的新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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