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网警聚焦热点舆情,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对已经实施、正在实施或者预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起到了有力的警示震慑。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侯某(化名)被侮辱案
2024年6月5日,张某(化名)因感情纠纷,对侯某发送辱骂信息,并通过发布微信朋友圈的方式对侯某进行辱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化名)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韩某(化名)被寻衅滋事案
2024年6月16日,常某(化名)在QQ群中发布受害人韩某(化名)个人信息,并编造虚假信息,给受害人的生活造成滋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常某(化名)处以行政处罚。

牡丹网警提醒您:对网上各类“博眼球”信息,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识别,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侵害,要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向平台投诉举报阻断谣言传播扩散,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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