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广电网讯 秉承“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工作理念,曹县检察院检察官叶涵庆勇挑重担、自我加压,短短几年间成长为案管部门的行家里手,在平凡的岗位中把本职工作做到极致。
前不久,在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曹县检察院叶涵庆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荣誉称号。
曹县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叶涵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带着经验与收获,永怀进取之心,立足监督,做好服务,以‘高水平管好每一个案件’,护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行稳致远。”
案件管理部门是检察业务管理的枢纽,也是检察业务管理体系的关键一环。4年前,叶涵庆从刑检部门调整到案件管理部门工作,面对新挑战,他自我加压,以最快速度掌握各项检察业务、管理技能。
叶涵庆:“我充分运用以往的办案和工作经验,融入案件管理工作,并充分利用下班和周末休息时间加紧学习各项案管业务技能,先后记录了5万余字的学习笔记,争取尽快适应新岗位的履职要求。”
2023年9月,经过层层选拔,叶涵庆获得了代表山东检察机关参加“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的机会。经过3天5场的激烈比拼,叶涵庆最终凭借出色的发挥,以全国第五名成绩荣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荣誉称号。这也是他继2023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实战演练“标兵型人才”称号后,再次创造菏泽检察机关历史最好成绩。
叶涵庆:“在考场中打开试卷,才会发觉’功在平时,细微之处见真知‘,因此我们要注重平常工作中的日积月累,将每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做到极致。”
从检10年来,叶涵庆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兵型人才、全国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兵型人才、2023年度菏泽市榜样人物、菏泽市2023最美政法人、曹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人才库,市检察院、曹县县委先后作出向他学习的决定。
曹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继民:“在他的身上,充分展现了曹县检察人员良好的专业能力和争先创优、担当实干的精神风貌,引导和激励了曹县检察全体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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