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公安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行为,全力维护清朗和谐网络空间环境,查处了一批故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案件,依法对违法人员予以处罚。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赵某(化名)非法传播散布谣言案
2024年6月17日,赵某(化名)通过抖音账号传播“沈阳举办日本天皇诞辰招待会”等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化名)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郭某(化名)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4年7月9日,郭某(化名)因其违规施工行为被制止,为发泄个人情绪,在抖音上发布工作人员现场执法视频并配文“城管要打人”等字眼,其行为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化名)处以行政处罚。

在此,呼吁全体网民、各网络平台主办单位和账号运营负责人,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谣言辨别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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