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广电网 4月2日,《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祥岩,副市长曹临介绍《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过程、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如何实施等有关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实现“营商环境突破”的决策部署,大胆改革创新,探索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便利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务实举措。3月27号,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了《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5月1号起开始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孔祥岩:“条例系统固化了近年来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多项改革举措,比如:将‘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市县联动’工作平台、‘三亮’专题行动、‘归雁兴菏’人才回引等6项内容列为法律规范,成为极具菏泽特色的亮点条款。条例聚焦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分别进行了有效的制度设计。”
《条例》立足我市实际,坚持“固化已有经验、突破问题短板、借鉴先进做法、预留改革空间”的整体思路,共八章五十条。其中,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条例》规定: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设置,简化办理环节,落实“一网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优化行政审批、税务、社会保障、不动产等多个部门的申报和审批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此外,《条例》还对强化人大监督,政府及部门与监察、检察机关协作,营商环境政策信息咨询、投诉举报,营商环境社会监督等作出了规定。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曹临:“以《条例》出台实施为新的起点,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深入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条例》各项创新性举措得到有效落实。坚持以《条例》为依据,加快配套制度文件的“立、改、废、释”,制定完善有关配套部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指导意见等,进一步增强开展营商环境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记者:李钰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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