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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广电网讯 11月8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为确保市民温暖过冬,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菏泽市主城区(不含定陶区)2023—2024年采暖季供暖时间内在法定时间基础上提前5天,即供暖时间提前至11月10日零时开始。提前供暖期间,供热企业不再向热用户另外收取取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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