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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广电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我市将质量品牌发展资金900万元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用于重点支持质量共治、质量提升等质量业务工作。对荣获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的国家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批的国家质量提升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山东名牌产品和服务名牌以及通过质量品牌高端化“泰山品质”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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