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威不容藐视。法院张贴执行公告,却被案外人公然撕毁,必将自食苦果。因妨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大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恶意撕毁法院执行公告的蒋某某司法拘留15日。
【简要案情】
蒋某某系一起金融纠纷案件被执行公司的职员,被执行人某大酒店有限公司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大丰法院依法裁定查封、拍卖其名下的不动产及动产,并责令相关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限期自行腾空、迁出。执行干警在酒店门口张贴执行公告两日后,大丰法院接到群众举报,称执行公告已被他人恶意撕毁,经法院调查系蒋某某所为。蒋某某的行为妨碍了法院的执行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大丰法院遂依据上述规定决定对蒋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 【点评】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蒋某某的行为已然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妨碍司法秩序,触犯了法律,其最终为自己的无知和蛮横付出了代价。藐视法律、妨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干扰执行的,将被依法追责。任何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都应当坚决维护法院的生效判决,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诚信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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