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广电网讯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8月19日,菏泽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出关于依法惩处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行为的通告,对疫情防控中不如实提供涉疫信息、拒不扫码登记、拒不参加核酸检测、违法使用核酸检测证明、拒不配合流调摸排、隔离管控等12个方面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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