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广电网讯 2018年,我市被确定为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市民政部门按照居家养老标准化、社区养老示范化、机构养老规范化、养老服务产业化的发展思路,精心组织推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
11月17号,记者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试点工作开展期间,我市培育和引进了一批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立起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和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养老试点工作,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得到全面提升。
市民政局局长 赵斌:探索出养老服务内容全面覆盖、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运营为主体、人民群众普遍认可的可复制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及比较完备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从而形成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服务为支撑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为支持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我市还出台了相关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组织进行运营补贴。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邵琳:补助方案实施期间,对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给予30万~100万元一次性运营补助;对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给予3~5万元一次性运营补助;对社会化运营并连锁运营5处以上农村幸福院的中心敬老院,给予30万元一次性运营补助。
通过3年改革试点,我市已集中打造高标准的市、县级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5处以上,建成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康复服务中心10处,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