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菏泽市纪委 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2019-01-02 08:47:15   来源:菏泽新闻联播
[摘要] 近日,市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菏泽广电网讯  近日,市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相关要求落地落实。

    通知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协助、督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中央决策落实落地,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要加强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挺在前面,联合公安、财政、税务等职能部门,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实现上下联动、综合整治。要突出重点问题,严格执纪问责。聚焦违规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利用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元旦”“春节”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等问题,一经查实、从严惩处,并逐级上报查处情况。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强化震慑,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严要求,从自身做起,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30-12388;举报网站:http://shandong.12388.gov.cn/heze/;举报信箱:菏泽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对“四风”问题,也可以通过“清风菏泽”微信公众号举报。


文章关键词: 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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